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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印发《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6-15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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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印发《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实施第四轮(2021-202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计划。

该通知明确要拓展服务岗位社会工作、文化旅游、乡村规划、农技推广、法律服务等乡村振兴急需岗位开发力度。

在待遇上,“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要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根据物价、同岗位人员待遇水平等动态调整。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其中新疆南疆四地州、西藏自治区每人每年4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东部地区每人每年1.2万元。

“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中央财政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为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发放一次性安家费。

该通知还要求,推动“三支一扶”计划与基层青年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相衔接,对扎根基层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人员在职称评定、人才项目选拔、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等方面优先考虑。

此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中,就提出“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培育农业科技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法律服务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加强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乡村文化骨干力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鼓励各类人才参与乡村建设的激励机制,搭建社会工作和乡村建设志愿服务平台,支持和引导各类人才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

在农村这片广阔的天地中,社会工作者大有可为!高校毕业生小伙伴们,你们来不来?



来源:人力资源保障部、社工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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